“惹到我,你算是踢到铁板啦!”
你还在做“被踢的棉花”吗?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快来了解消费维权的知识
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后的几个关键“时间点”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1.快递篇:“先签后验收”“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超过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易腐烂物品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等。
2.餐饮篇:“本店谢绝自带酒水”“禁止携带外来食品进入”“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需消费”等。
3.购物篇:“存包丢失概不负责”“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买一送一,特价商品不包退换”“售出商品,概不退还”“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等。
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一、线下实体店
1.与商家沟通。如果购买到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在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录12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可以向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綦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綦江区市场监管局)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二、线上店铺
1.网站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都有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我们可向网站提供购买的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
2.消协投诉。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
网上购物存在风险,同学们在购物时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相关证据,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同学们
在消费过程中,要做保护自己的“铁板”
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
綦江校区学生处 供稿
撰稿:程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