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学生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成长发展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学生处以学校为中心,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监督落实全校学生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重点加强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内容精细化,工作方式信息化。学生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努力培养交叉复合型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
二、科室职责
学生管理科: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及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风建设、医疗保险、学生证办理等工作;
2.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
3.拟定学生处学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4.负责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工作;
5.负责学生处开设课程的教学管理,学生手册及学生管理制度编印;
6.负责制定、实施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计划,收集勤工助学资讯,统筹安排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
7.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指导、管理、检查、监督等工作;
8.定期开展“助力成长计划”系列培训;
9.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学生奖励资助政策宣传及开展励志主题教育等工作;
10.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助奖励实施办法,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11.归口统一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以及服兵役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
宿舍管理中心:
1.全面贯彻实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宿舍管理宗旨,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学生宿舍规范化、人性化管理进程;
2.负责对学生宿舍主管和值班员的工作安排和业务指导,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依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负责学生寝室安全、卫生和行为规范管理;
4.负责宿舍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进入学生宿舍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建立各级安全检查责任制,及时消除公寓内各种安全隐患,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床位的调配,每学年末根据需要提供宿舍调整方案,每学年初新生入学前向学生处和各系(辅导员)提供准确的新生床位分布资料,汇编学生住宿分布表;
6.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公寓设施、公寓用品的配置和管理;负责宿舍内水电、房屋以及其它公共设备设施等的管理和报修协调工作;
7.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基础文明和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宿管会学生干部的业务指导,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宿舍各级学生管理组织,组织和引导学生深入开展“创文明宿舍、做文明学生”等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8.深入学生宿舍,广泛听取学生意见,采纳合理的建议,认真解决学生学习生活需要,做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9.制定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宿舍内务检查评比条例和公寓学生行为标准的管理条例,实行考核评比,建立学生宿管档案;
10.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做好学生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制订学生在宿舍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除了在第一时间内要告知辅导员以外,还须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调研和总结;
2.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常规心理咨询,建立和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做好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3.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特色心理活动,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途径。
4.制定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计划,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与心理发展训练。
5.定期组织开展对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学工系统、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心理干部等人员的培训,发挥四级心理健康工作网络主干作用。
6.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获取信息、接受咨询、心理指导等服务;
7.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和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8.积极参与全国、重庆市举办的学术年会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9.结合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三、承担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