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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23日 16:1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为精准落实退役士兵资助政策,确保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到位。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在读并持有退役证的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

二、资助标准

每年每生3300元,每学期5个月计算,每月平均330

三、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致

四、报送流程

(一)个人申请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伍复学未申报此项助学金的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退役学生名单统计表》,统计表电子档和一份纸质退役证复印件一同提交给辅导员,辅导员核对材料信息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已申报此项助学金学生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申请,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二)学院初审

学院汇总审核《2023-2024学年退役学生名单统计表》、学生退役证复印件,可分别于2月29日、3月29日、4月30日前提交到对应校区学生处。

其中:名单统计表纸质材料需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章,电子材料分别发送至

合川校区ytxueshengchu@163.com邮箱

綦江校区qjxueshengchu@163.com邮箱

(三)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材料,并根据上级要求发放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排查,精准资助

各学院要全面排查,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不漏一人,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在材料上交之后的退役学生,等待后续通知。

根据全国资助中心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学期一报。当学期未按时申报的同学不能补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附件:2023-2024学年退役学生名单统计表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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