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委员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学生处(綦江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为充分发挥其在朋辈心理辅导、同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更有效地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传播积极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念,培养心理委员的责任与服务意识,在心理委员队伍中树立先进,根据《重庆移通学院綦江校区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方法》,结合学校实际,由心理中心牵头,拟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6月9日-6月18日
二、参评对象
重庆移通学院(綦江校区)班级心理委员
三、具体安排
(一)申报阶段
自主申报:6月9日--6月18日(6月18日24:00截止)参考附件1,下载附件2、附件3并填写,将申请表以“年级(2021级或2022级)+学院(全称)+专业(全称)+班级+姓名+申请表”的形式命名,将考核表以“年级(2021级或2022级)+学院(全称)+专业(全称)+班级+姓名+考核表”的形式命名,不用压缩,直接将两个表格发送至邮箱2425317841@qq.com。
(二)资格评定与结果公示
心理中心将于6月19日—25日进行材料审核,资格评定,进行奖励比例的最终确定及结果公示。
四、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优资格。
綦江校区学生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