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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11日 11:18  点击:[]

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因特殊突发事件而产生临时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与生活,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管理办法》(移通〔2022〕288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2-2023第二学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学生家庭突然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学生突遇父、母亡故,生活费无保障;

(三)学生父、母突患重特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

(四)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五)其他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或经学校资助中心认定应予以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

二、资助金额

(一)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受损程度,原则上按2000元/年、4000元/年、6000元/年三个档次给予补助;

(二)凡本年度已经享受过学校和社会其他资助的,酌情降低标准或不予资助

三、资助名额

根据实际临时困难学生数量而定,具体名额及标准以学校审定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立自强;

(三)生活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四)积极参加各类勤工助学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在校期间临时困难补助资格,追回所得补助金额:

(一)申请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二)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三)生活铺张浪费,有吸烟、酗酒等不良消费习惯或将资助金用于不正当消费;

(四)家庭经济困难却不自立自强,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申请助学贷款者;

(五)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还在处分影响期内;

(六)其他不符合临时困难补助条件的情况。

五、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根据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如实填写《重庆移通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1),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组建工作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为通过初审的学生签署推荐意见,并及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学生本人。

(三)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方案。

(四)学校审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议方案讨论并审定最终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及金额。评审结果将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助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会同财务处将资助款汇入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对因突发事件导致的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重点关注,主动摸排,掌握困难学生的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

(二)各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合川校区以学院为单位、綦江校区由学生处统一汇总后于5月1712点前将《重庆移通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到合川校区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汇总表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3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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