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在读并持有退役证的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每生3300元
三、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每学期5个月计算
四、报送材料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伍复学未申报此项助学金的学生,合川校区以学院为单位、綦江校区提交綦江学生处,最终于5月26日17:00前将退役证复印件、《2022-2023学年退役学生名单统计表》电子档(附件1)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同时请已申报此项助学金只提交部队证明的学生,仍旧合川校区以学院为单位、綦江校区提交綦江学生处,最终于5月26日17:00前提交退役证复印件。如有问题,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电话:023-42871129。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
(二)全面摸排,精准资助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报送名单》(附件2),全面摸排学院退役学生人数,确保数据准确、不漏一人,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按照全国资助中心要求,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能补报,故退役证复印件是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唯一依据。仍未按时申请的同学,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附件:1.2022-2023学年退役学生名单统计表
2.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报送名单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