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6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新冠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市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额推荐,其他类别差额推荐,同一学生只能报1类先进个人,同一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获评同一类先进个人,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分配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各类先进个人按校区分开评选;先进班集体按学院推荐名额,全校统一答辩后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
根据先进的参评条件,由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集体向学院或职能部门提交参评申请。
(二)初步评审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由接受申请的学院或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
(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备注:先进班集体全校统一答辩,择优评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校评审及公示
推荐为市级先进的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签署推荐意见。
(五)市教委对学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通报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合川校区各学院/职能部门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应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3),“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同时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至学生处,学工系统能查到的个人获奖可不提供。
2.推荐表(附件2、3)电子版(各类先进个人命名方式为“姓名+获奖类型”,先进班集体命名方式为“班级名称,与学工系统表述一致”),汇总表(附件4、5)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学工办章(或职能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有关证明材料和先进班集体宣传视频(视频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充分体现班级特色,时长1分钟以内,以“16:9”横屏模式录制,像素为720P(1280*720),视频格式为MP4格式),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4月4日18:00前报送给学生科范雪佳老师(电话:42871129)。
3.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需撰写一份体现个人(班级)的优秀事迹报告,每个学生(班级)一个文件夹,内容包括各类先进个人的个人近期证件照1张(白底、不小于3M)、生活照2张(一张横向、一张竖向、不小于3M),先进班集体近期班级合照2张(不小于3M),个人(班级)1个介绍先进事迹的Word文档(分为基本信息、先进事迹、辅导员评语三部分。基本信息是先进个人或班级的简述,先进个人包含学生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院、专业、获奖情况等内容),字数2000字,命名方式为“姓名+获奖类型”,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4月4日18:00前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邮箱。
4.学院或职能部门初评的相关材料,包括答辩选拔现场照片2-3张(每个学院或职能部门一个文件夹)于2023年4月4日18:00前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邮箱;初评记录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学院学工办章或职能部门公章),于4月4日18:00前提交至学生科范雪佳老师。
(二)綦江校区材料报送要求
1.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宣传视频(命名方式为“班级名称,与学工系统表述一致”)于2023年4月4日18:00前报送给学生科范雪佳老师(电话:42871129)。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綦江校区学生处审核并建档保存。
2.各类先进个人由綦江校区学生处根据分配名额统一组织评选,评选结束后,获奖学生的推荐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姓名+获奖类型”)于2023年4月14日18:00前报送给学生科范雪佳老师(电话:42871129)。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綦江校区学生处审核并建档保存。
附件:1.2023年重庆市学生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普通高校2023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3.重庆市普通高校2023年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2023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
5.2023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
6.重庆移通学院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学院(职能部门)初评记录表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