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XX,男,数字经济与信息管理学院2022级数字经济2班学生;任XX,男,数字经济与信息管理学院2022级互联网金融1班学生;唐XX,男,淬炼国际商学院2021级工商管理类9班学生;易XX,男,大数据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6班学生;谯XX,男,大数据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班学生;付XX,男,大数据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级数字媒体技术6班学生;郑XX,男,大数据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学生;谭XX,男,大数据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学生。
在学校排查学生核酸采集情况时,以上八名同学在10月11日至13日学校组织的全员核酸采集中,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且未主动跟学院、学校报备,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移通[2022]139号)第五条第一点有关规定,以上同学的行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违反了学校防疫规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及广大学生,结合学院处理意见,经学生处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八名同学通报批评。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充分认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管理要求,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报。
学生处(綦江校区)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