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个人类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4.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5.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6.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7.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8.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9.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二)集体类
先进班集体
文明寝室
文明公寓
二、评选条件
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移通〔2021〕174号)、《重庆移通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移通〔2022〕54 号)和《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文明公寓、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移通院〔2019〕12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评选比例
(一)“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各年级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各年级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经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干部总人数的30%。
(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
(四)“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总人数的30%。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自然班数的10%,本专科分别进行评比。
(六)“文明公寓”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公寓数量的20%,“文明寝室”在“安全卫生寝室”的基础上择优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寝室的5%。
四、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
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移通〔2022〕54 号)、《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文明公寓、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移通院〔2019〕120号),由符合条件的大二及其以上年级学生个人、集体提交参评申请,其中个人评优申请不得超过两项。
其中,文明寝室、文明公寓申请需填报《文明寝室、文明公示申报表》(见附件4),文明寝室申请中需要分类别申报特色寝室(环境优美型、求真学问型、党员示范型、知行合一型、科研创新型)。
(二)初步评审
1.先进个人由学生所在年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各年级专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2.经过学校审定的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生组织指导部门评选,学校八大组织、学院学生组织、书院部交团委评审。
3.符合“文艺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可分别由艺术教育中心、竞技体育中心、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团委择优向学生所在学院推荐,总体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总名额。
4.“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由勤工助学中心评选。
5.“先进班集体”由学院组织评选。
6.文明公寓、文明寝室由书院部和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共同组织评选。
(三)结果公示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于2022年9月23日前完成初评及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经学校审定的各级各类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学校八大组织、学院学生组织交团委评审)、 “先进班集体”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汇总表(勤工助学中心)、“文明公寓”“文明寝室”汇总表(宿舍管理中心)的电子版于9月26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送至学生科,此五项不在系统上申请。同时,学院在26日上午10:00前完成“完满教育学工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申请、审核工作。
(四)学校审定
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初评结果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对评定的先进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通报表彰。获奖学生在下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加分。
对评定的各类先进集体,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校通报表彰。先进集体的成员在下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加分。
六、相关要求
(一)获奖学生有缓考等特殊情况不能在系统进行申请的,以学院为单位将名单发送至学生科范雪佳老师处单独录入。
(二)评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评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处投诉、提出质疑,电话:42871129、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
附件: 1.2021-2022学年重庆移通学院合川校区各类评优名额分配表;
2.2021-2022学年合川校区先进班集体、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勤工助 学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模板;
3.2021-2022学年不能在系统申请的先进个人学生名单(模板)
4.文明寝室、文明公寓申报表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