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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綦江校区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16日 17:10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学校“培养数字经济时代高情商经营管理人才”的办学使命,结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完满教育“换新提质”目标,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现决定面向全校学工队伍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工队伍全体成员

二、人员配置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专职辅导员),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3-5人,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和跨部门组建。

三、工作任务

学校将与辅导员工作室签订周期发展目标责任书,辅导员工作室应在建设周期内按照既定目标完成相应任务。

(一)开展课题研究。辅导员工作室应以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为基础,针对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索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设周期内至少要成功申报2项校级以上课题或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并撰写出高质量论文2篇或工作项目受到区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二)培育精品项目。辅导员工作室应在学校相关部门指导下,不断总结在完满教育、大学生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出现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形成相应典型经验、固定工作平台或长效工作机制,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培育1项校级学生事务精品项目。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明确本工作室研究方向,每位辅导员只能申报一个工作室。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热爱高校辅导员事业。认同熟悉学校育人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

(三)具备较强的思想理论研究和价值引领教育的能力。准确把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完满教育和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条件保障

(一)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辅导员工作室的场地建设、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培训交流等方面。

(二)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配备独立的工作场所,营造优良的实践研究环境。根据任务目标、特色内容等方面为工作室配齐所需相应设备,购置相关专业书籍与期刊资料。

(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整合相关培训资源,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信息,组织工作室成员参加相应的培训研修。

六、申报办法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请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填写“重庆移通学院綦江校区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于12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jxueshengchu@163.com,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后交至勇者楼205办公室(学生服务中心)。

(二)评选程序包括资格审核、材料评审、择优审批等环节。学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确定辅导员工作室及主持人。

联系人:陈永书 , 联系方式:023-48799528。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綦江校区)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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