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首页部门介绍思政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宿舍管理心理健康院系风采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重庆移通学院关于表 ... 2025/06/09
关于綦江校区2025年6... 2025/06/09
綦江校区关于开展202... 2025/06/06
重庆移通学院(綦江 ... 2025/06/04
关于綦江校区2025届 ... 2025/05/28
关于2025届毕业生离 ... 2025/05/27
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开 ... 2025/05/20
重庆移通学院关于表 ... 2025/05/20
重庆移通学院2025年 ... 2025/05/12
关于举办“探生命奥 ... 2025/04/27
学工动态
【队伍建设】计算机学… 2025/06/09
【队伍建设】数字经济… 2025/06/09
【队伍建设】大健康管… 2025/06/09
【宿舍管理】一站式社… 2025/06/06
【队伍建设】大数据学… 2025/06/06
【宿舍管理】“提升素… 2025/06/06
青岛黄海学院来重庆移… 2025/06/05
【心理健康】“四季常… 2025/06/04
【队伍建设】计算机学… 2025/06/04
【管理服务】远景学院… 2025/06/04
通知公告  

重庆移通学院合川校区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1日 15:2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05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5〕1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合川校区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合川校区在读本科专科学生。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学生家庭所在地参加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选其一。

二、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

2021—2022学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二)民政资助参保标准

2021—2022学年,属于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孤儿、享受国家助学金人员参加一档或者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民政资助280元/人·年。

除享受国家助学金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上其他人员参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城乡低保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人员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提供《残疾证》、城乡孤儿提供《孤儿证》或由户口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

三、待遇享受时间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四、办理程序

(一)参保登记

本年度参保学生,需按《2021—2022学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的格式要求,登记参保信息。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111日前将电子表格报至送学生处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

(二)办理缴费

登记完成参保信息后,由学院填写《2021—2022学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汇总表》汇总参人数及缴费金额,于2021年11月10日-15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同时将缴费收据及《2021—2022学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档交学生处。

三)确认信息

生处学院提交的参保信息录入医保代收客户端系统后,再导出数据返给学生确认签字。

五、工作要求

推行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涉及大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制度。学院应通过各种形式行广泛宣传,向学生解读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好处和得到的实惠,使大学生医保政策人人皆知。

附件:1.2021—2022学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2021—2022学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汇总表》

3.2021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1年1021

 

上一条:重庆移通学院2021年关于拟推荐重庆市高校文明公寓、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的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