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应用技术学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9﹞13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非统招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的资助标准分为:一等为每人每年43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为每人每年2300元。
二、资助对象
2019年非统招高职专科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五)符合条件的建卡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二等及以上助学金。
四、不可参评范围
(一)参评学年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二)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或者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者;
(三)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四)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者(经学校批准缓交的学生除外);
(五)购买并使用高档娱乐电器或通讯工具、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小车等奢侈品,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所在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的;
(六)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职业就业、人口变动等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七)家庭成员为财政供养人员且未出现特殊致困情况的;
(八)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
(九)其他不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
五、评审程序
(一)困难生认定
具体流程参照《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移通院〔2019〕93号)临时申请困难认定流程。
(二)个人申请
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二)民主评议
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国家政策和本通知要求,评议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
(三)院系评审及公示
中德应用技术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参评学生的资格审核结果确定本院系推荐学生名单。评审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院系公示应注重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布学生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公示期满及时撤下公示文件。
(四)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生处组织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中德应用技术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质疑。中德应用技术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中德应用技术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处提请复议。学生处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学生处受理电话:42871129、投诉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
六、资助金发放方式
按照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全年按10个月发放,即一等每月发放430元、二等每月发放330元、三等每月发放230元。因非统招学生入学时间不一致,按实际入学时间计算发放月数。
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卡。
七、评审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重庆市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是评审国家助学金工作的责任人,对评审工作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困难生认定材料参见《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移通院〔2019〕93号)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院系评审会议记录、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院系公示照片或截图的电子档。
(三)所有需报送材料应按《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非统招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时间安排》的要求报给学生处,逾期不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所有申请学生均需在“完满教育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相应项目,申报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数据将最终录入重庆市学生资助与经费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接受市教委和全国资助中心的监管。
附件: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非统招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3.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非统招高职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额分配表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