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移通励志奖学金”是由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董事会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是为了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移通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移通院〔2019〕14号),现将2018-2019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二及其以上年级的学生。
二、分配名额
全年奖励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20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20名,则按实际人数评选,各院系根据学生的学习、家庭经济情况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推荐。
三、奖励额度
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有较高的思想水平与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
2.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3.主动投身于校园活动建设中,积极参加完满教育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4.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有爱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注册志愿者;在校期间志愿者服务时长平均每学年达到10小时;
6.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遵守校规校纪,在评定学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二)具体条件
1.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评定学年内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年级专业的前40%,期末正考无不及格现象;
3.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完满教育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在评定学年内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所在学生宿舍评定学年内获得“文明寝室”荣誉;
5.通过英语、计算机相关等级考试;
6.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超出自己消费能力购买高档名贵学习和生活用品现象;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移通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能申请“移通励志奖学金”;
8.在校期间获得过“移通励志奖学金”的不能重复申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1.参评学年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或者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者;
3.经常有吸烟、酗酒行为,或生活铺张奢侈,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4.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5.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者(经学校批准缓交的学生除外);
6.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者;
7.经常出入餐厅、歌厅、酒吧、网吧等场所消费者,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者;
8.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缺乏诚信、道德败坏者;
9.同学举报或学生管理部门认定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五、评定时间及程序
(一)学生本人在评选通知下发后填写《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8-2019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完满学工系统上进行申请。
(二)各院系组织资格审核和初评,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8-2019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纸质获奖材料交至学生服务中心王琴处,并将《2018-2019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邮箱。
(三)学生处对初评结果复查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评定出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8-2019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3.2018-2019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院系推荐名额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