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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09日 15:49  点击:[]

各学院:

“移通励志奖学金”是由重庆移通学院董事会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根据《重庆移通学院“移通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移通〔202254号),现将2022-2023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二及其以上年级的学生。

二、分配名额

全年奖励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20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20名,则按实际人数评选,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习、家庭经济情况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推荐。

三、奖励额度

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有较高的思想水平与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

2.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3.主动投身于校园活动建设中,积极参加完满教育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4.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有爱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注册志愿者;在校期间志愿者服务时长平均每学年达到 10 小时;

6.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遵守校规校纪,在评定学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二)具体条件

1.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评定学年内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年级专业的前 40%,期末正考无不及格现象;

3.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完满教育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在评定学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

4.所在学生宿舍评定学年内获得“文明寝室”荣誉;

5.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者优先;

6.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超出自己消费能力购买高档名贵学习和生活用品现象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移通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筑梦奖学金的不能申请“移通励志奖学金”;

8.在校期间获得过“移通励志奖学金”的不能重复申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1.参评学年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或者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者;

3.经常有吸烟、酗酒行为,或生活铺张奢侈,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4.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5.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者(经学校批准缓交的学生除外);

6.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者;

7.经常出入餐厅、歌厅、酒吧、网吧等场所消费者,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者;

8.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缺乏诚信、道德败坏者;

9.同学举报或学生管理部门认定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五、评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在评选通知下发后填写《重庆移通学院2022-2023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参评学生的资格审核结果和实际表现确定本学院2022-2023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附件2)。

)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生处根据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复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无异议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如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相应公示期内向本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实名反馈,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处提请复议,学生处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投诉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应对被投诉人的姓名、部门,投诉内容力求详实。对投诉情况属实的,学校会责成相关学院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学生处受理电话及投诉邮箱

合川校区(行政楼A栋206办公室):

受理电话023-42871129,投诉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

綦江校区(勇者楼205):

受理电话023-48799528,投诉邮箱qjxueshengchu@163.com。

、评审要求

(一)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重庆移通学院“移通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移通〔202254号)和本通知要求,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是评审“移通励志奖学金”的责任人,对评审工作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确保“移通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七、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内容:

1.《重庆移通学院2022-2023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

2.2022-2023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纸质版;

3.推荐学生的获奖材料复印件(省市级以上奖项,学工系统能查询到的不用提供)、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二)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7日上午10:00前交至学生处,逾期不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合川校区:电子版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A206范雪佳老师处;

綦江校区:电子版发送至qjxueshengchu@163.com邮箱,纸质材料交到勇者楼205何成露老师处。

附件:1. 2022-2023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022-2023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3. 2022-2023学年“移通励志奖学金”学院推荐名额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31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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