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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25日 20:2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渝教助监函〔2023〕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和管理,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标准

筑梦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申请条件及不可参评范围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具体申请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且2023-2024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三分之一,且无必修课不及格科目。

(三)不可参评范围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无申请筑梦奖学金资格:

1.参评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筑梦奖学金;

2.参评学年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3.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或者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者;

4.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5.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者(经学校批准缓交的学生除外);

6.购买并使用高档娱乐电器或通讯工具、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小车等奢侈品,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所在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的;

7.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职业就业、人口变动等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8.家庭成员为财政供养人员且未出现特殊致困情况的;

9.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

10.其他不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筑梦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附件2)。

(二)民主评议。各班级(专业或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本通知要求,评议筑梦奖学金推荐名单。

(三)学院评审及公示。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参评学生的资格审核结果和实际表现确定本学院建议获奖学生名单(附件3)。评审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于10月30日-11月1日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应注重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布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公示期满及时撤下公示文件。

(四)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生处根据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复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无异议后,于11月3日-11月10日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如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相应公示期内向本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实名反馈,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处提请复议,学生处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投诉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应对被投诉人的姓名、部门,投诉内容力求详实。对投诉情况属实的,学校会责成相关学院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学生处受理电话及投诉邮箱

合川校区(行政楼A栋206办公室):

受理电话023-42871129,投诉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

綦江校区(勇者楼205):

受理电话023-48799528,投诉邮箱qjxueshengchu@163.com。

(五)市级审核

市级对学校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后,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六)资金拨付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将对资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资金拨付至学校。

(七)资金发放

学校将在2024年1月10日前,将筑梦奖学金通过高校资助统发系统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评审要求

(一)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领导,严格工作制度,坚持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是评审筑梦奖学金的责任人,对评审工作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确保筑梦奖学金真正用于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内容

1.《重庆移通学院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1份(学工副院长签名和学院公章暂时不盖),填表说明不打印;

2.《重庆移通学院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纸质版;

3.推荐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复印件(贷款合同或者回执单复印件均可);

4.学院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版及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纸质版,内容包括评审工作布置、申请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时间、评审结果等;

5.推荐学生个人励志成才的事迹报告,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筑梦奖学金+学号+姓名”,具体要求如下:

1)励志事迹,2000字,WORD格式,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辅导员评语3个部分。

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入学后获得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奖项按级别大小排列。

个人事迹:介绍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充分体现学生特点。

辅导员评语:主要从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方面描述,重点突出,150字以内。

2)个人照片,3张。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景白色,JPG格式,不小于3M。

生活照2张(一张横向、一张竖向,不小于3M)。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日上午10:00前交至学生处,逾期不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合川校区:电子版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A206范雪佳老师处;

綦江校区:电子版发送至qjxueshengchu@163.com邮箱,纸质材料交到勇者楼205温宗航老师处。

2.获奖学生的《重庆移通学院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1份(学工副院长签名和学院公章)于11月13日前交至学生处范雪佳老师处。《申请表》1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页。

附件:

1.重庆移通学院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重庆移通学院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重庆移通学院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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