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病学生让医院开具“确诊证断证明”,发回学校,学校上报疾控中心;(其它就诊资料一并发疾控老师);
2.辅导员填写“患肺结核学生信息登记表”,完整准确填写患病学生相关信息,发学校疾控管理教师;
3.辅导员将患病学生寝室、教室发疾控管理教师,疾控管理教师上报疾控中心;疾控管理教师联系基建后勤处对寝室、教室消毒;
4.辅导员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填写“密切接触者名单统计表”,完整填写,备注接触方式,发疾控管理教师审核,疾控管理教师上报疾控中心合川宏仁医院;
5.辅导员填写“传染病筛查审核表”进行密切接触人员检查申请;(需要上传患病学生诊断证明,患肺结核学生信息登记表,密切接触者统计表及相关就诊材料为附件);
6.疾控管理教师、辅导员协调联系密切接触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检查(合川宏仁医院);
7.辅导员收集所有检查人员检查结果报告交学校疾控管理教师,并进行费用报销;
8.疾控管理教师上报密切接触人员检查情况,辅导员做好患病学生跟踪随访工作。(要有相关随访记录)
9.患病学生康复后到合川人民医院开具“复学诊断证明”交学校疾控管理教师后办理复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