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校区各学院:
为认真总结2021-2022学年学生的学习情况,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健康成才,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学生处将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一)分数计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智育分×70%+加分×30%+减分。
1.智育分为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加权分值之和,即:
智育分=∑Caibi/∑Cbi。
ai——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课程的学分数
C——课程系数:必修课C=1;限选课C=0.7。
课程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的,须换算成百分制的标准:优为95分,良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55分。
2.加分、减分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的要求执行。
(二)结果提交
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附加分和智育分原始成绩)经公示无误后于2022年9月17日前由辅导员导入“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方法见附件2。
二、移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本人申请
根据《重庆移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3),由符合条件的大二及其以上年级学生提交参评申请。
(二)学院评审
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各年级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三)学院公示
各学院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将《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统计(样本)》(附件4)中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统计(样本)》电子档发送至qjxueshengchu@163.com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后交送至勇者楼205刘倚函老师处。同时在21日前完成“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申请、审核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同一专业拉通排名。
(二)获奖学生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系统进行申请的,以学院为单位将名单(模板见附件5)发送至学生科刘倚函老师处单独录入。因延迟开学,缓考学生成绩出来后,若符合评选条件,可单独评选奖学金,不计入各学院的分配名额内,缓考获奖学生名单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科刘倚函老师处。
(三)评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评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师生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处投诉、提出质疑,电话:48799528、邮箱:qjxueshengchu@163.com。地点:勇者楼205。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移通〔2021〕174号)
2.《“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提交方法》
3.《重庆移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移通〔2022〕54 号)
4.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统计样本
5.2021-2022学年不能在系统申请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模板)
6.2021-2022学年各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名额(綦江校区)
重庆移通学院綦江校区学生处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