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积极实践、锻炼成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5 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5〕8 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合川校区2025年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毕业生
(四)先进班集体
(五)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六)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七)创新能力优胜个人
(八)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艺术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2023-2024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奖项。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2023-2024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前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班级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专升本”毕业学生的在校期间包含专科学习阶段)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5.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优胜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 3 名(下同)(体育竞赛前 5 名)确定;
②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 5 名(体育竞赛前 6 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市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额推荐,其他类别差额推荐,同一学生只能报1类先进个人,同一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获评同一类先进个人,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分配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创新能力优胜个人由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组织评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由竞技体育中心组织评选;艺术活动先进个人由艺术教育中心组织评选;先进班集体按学院推荐名额,由学生处组织统一答辩后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
根据先进的参评条件,由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集体向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参评申请。
(二)初步评审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由接受申请的学院或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
(三)相关职能部门评审
序号 | 类别 | 评审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 学生处 | 范老师 QQ:312709157 |
2 | 创新能力优胜个人 | 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 伍老师 QQ:1577512103 |
4 |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 竞技体育中心 | 林老师 QQ:1562922482 |
5 | 艺术活动先进个人 | 艺术教育中心 | 何老师 QQ:1148453485 |
(四)学校评审及公示
推荐为市级先进的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签署推荐意见。
(五)市教委对学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通报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方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范老师处(QQ:312709157)。
2.创新能力优胜个人材料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伍老师处(QQ:1577512103);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材料报送至竞技体育中心林老师处(QQ:1562922482);艺术活动先进个人材料报送至艺术教育中心何老师处(QQ:1148453485)。
(二)材料报送内容
1.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各类先进个人命名方式为“姓名+获奖类型”)、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学工办章或相关职能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
2.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先进班集体命名方式为“班级名称”,与智慧学工表述一致)、宣传视频(视频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充分体现班级特色,时长1分钟以内,以“16:9”横屏模式录制,像素为720P(1280*720),视频格式为MP4格式),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学工办章的纸质版。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
3.优秀事迹报告: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需撰写一份体现个人(班级)的优秀事迹报告(参照附件7宣传模板),命名方式为“姓名+获奖类型”,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发送。
4.其他材料:学院或职能部门评审答辩选拔现场照片2-3张,初评记录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学院学工办章或职能部门公章)、推荐个人或集体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4月10日下午18:00前将推荐学生材料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于2025年4月16日18:00将最终评审结果提交至学生科范老师。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QQ:312709157,电话:42871129。
等额推荐的各类先进个人学院需自行组织评审答辩,并提交相关材料;差额推荐的由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答辩。
六、相关要求
评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评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审核不严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生参评资格,并由推荐学院或职能部门提交情况说明。
如师生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处投诉、提出质疑。
电话023-42871129、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地点:行政楼A栋206办公室。
附件:1.2025年重庆市学生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合川校区)
2.重庆市普通高校2025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3.重庆市普通高校2025年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2025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
5.2025年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
6.重庆移通学院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学院(职能部门)初评记录表
7.【宣传模板】重庆市学生先进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