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05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5〕1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度我校合川校区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合川校区在读学生。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学生家庭所在地参加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选其一。
二、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我市居民医保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80元/人·年、二档755元/人·年)。
(二)民政资助参保标准
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民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参加大学生医保一档的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参加大学生医保二档的按一档标准给与资助,大学生个人缴纳差额部分。
注:申请“民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主要为以下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助学金、重度(一、二级)残疾、城乡孤儿。
除享受国家助学金人员参保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上其他人员参保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城乡低保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人员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提供《残疾证》、城乡孤儿提供《孤儿证》或由户口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
三、待遇享受时间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自完成缴费的次日起享受我市大学生医保待遇。
四、办理程序
(一)学生参保登记
我校合川校区在读学生,需在2024年11月5日前进入学工系统填报是否购买大学生医保的登记(注意:无论是否购买都需要进行填报)。
(二)辅导员审核
辅导员需进入学工系统审批学生提交的参保登记,知晓学生参保情况,要了解未参保学生的具体原因,做好学生就医保障工作。
(三)办理缴费
登记完成参保信息后,由学院填写《2024-2025学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汇总表》汇总参保人数并于11月17日前提交至学生处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
(四)确认信息
学生处将各学院提交的参保信息录入医保代收客户端系统后,再导出数据返给学生确认签字,各学院于2024年12月9日-13日期间以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五、工作要求
推行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大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制度。各学院应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学生解读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好处和得到的实惠,使大学生医保政策人人皆知。
附件:《2025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汇总表》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