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心理育人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和《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和日常预警防控工作,现面向綦江校区学生进行心理普查。相关事宜如下:
一、测评对象
綦江校区全体学生
二、测评时间
主试人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授课教师
信息安全学院 | 5月7-8日 |
远景学院 | 5月9-10日 |
数字经济与信息管理学院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大数据学院 | 5月11日 |
戏剧影视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5月12日 |
淬炼商学院 |
大健康管理学院 |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侯茜 林红
为确保本次测评工作顺利进行,以及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请各位老师将普查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
附件:
1.注意事项
2.学生操作流程指导手册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