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是大学四年除学习、活动外呆的最久的空间宿舍
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了生活质量
@移通学子
入住这么久了,这些事你知道吗?……

一、宿舍环境怎么样?
宿舍里有衣橱、书桌、书柜等必需品,采用上床下桌的布局模式,另有蚊帐架和鞋架。公寓床铺尺寸为:0.9m*2.0m,大家可根据需要自备或在校内自行选购床上用品。
宿舍拥有独立阳台、双卫生间(含淋浴间)、一个洗漱台(两个洗手池)、精装木地板,配备智能热水系统、空调、网口。





二、学生公寓里面都有什么配套设施呢?
(一)人脸识别门禁通道
各宿舍楼栋均安装了智能门禁闸机,同学们可以通过刷脸、刷卡、刷二维码三种方式进出公寓楼栋,精准管理的同时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同时宿舍区域实施监控全覆盖,值班老师随时关注楼栋内情况,保障住宿安全。(闸机开放时间跟同学作息时间同步。此外,设有电梯的宿舍楼栋,电梯开放时间也与作息时间同步)
此外,宿舍楼下还安放有电视,能为同学们播报重要通知、活动预告、安全提醒等内容



(二)公共设施
每栋公寓楼内均设有洗衣机、烘干机、洗鞋机、自动售卖机、直饮水机,以上设施设备会有专人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同学们可通过扫描机器上二维码放心使用。
备注:值班室面向本楼同学提供免费针线包、急救箱等日常生活用品。


三、宿舍如何购电呢?
缴费方式一:在微信或支付宝关注小程序“完美校园”或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完美校园”APP——按程序要求注册绑定校园一卡通充值消费信息——登陆后首页选择“全部应用”——点击“校园生活 缴费”——点击用电支出——输入宿舍信息——确认缴费。
备注:缴费后20分钟左右后供电。




缴费方式二: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登录个人账户——首页点击“城市专区”——选择重庆专区后点击“智慧食堂”——点击“智慧校园充值(新开普)”——点击“缴电费”




四、宿舍会熄灯断电吗?
周天至周四关门时间为23:00,23:30断电,次日早上6:00恢复供电周五至周六及节假日关门时间为23:30,不断电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住宿生活温馨提醒
(一)宿舍用电及防火
1.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明火器具。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电热壶、电煮锅、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电饭煲、自行购买的洗衣机、电暖器和超过800w的吹风机等违规电器及无保护装置或无国家3C认证的电器。请同学们勿携带也勿购买,同时要及时制止其他同学使用类似危害宿舍安全的电器。
2.使用床头灯及台灯时,附近不要放置易燃物品。
3.充电设备不要长时间充电,外出之前要切断电源,避免危险的发生。
4.学生公寓内严禁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5.禁止在宿舍楼内私自改装电源线路和私拉乱接电源。
6.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蜡烛及蚊香等明火,宿舍内禁止吸烟及焚烧废纸。
(二)人身及财产安全
1.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电脑、手机等)请妥善保管,人离寝室随手关门。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进入宿舍推销商品或服务,如订手机上网卡、扫描二维码、驾校等,请到正规商店购买物品或办理相关业务。只要涉及到收费或交押金等服务,都不要轻易相信。
3.宿舍楼均安装有门禁,要做到一人一进,防止有不法分子尾随进入。
(三)公共设施损坏保修
宿舍内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如有损坏,请及时登录“智慧移通”报修。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拆卸、调整及移位,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负担维修费用。
详见宿舍门背后粘贴的“公物维修线上保修流程”。
(四)钥匙借用流程
如同学们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本寝室钥匙时,经过身份核验后,可在值班室登记并将学生证或身份证等其它有效证件抵押在值班室,待使用完毕后迅速归还至值班室。
(五)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移通院﹝2019﹞13号)
第七条 学生须按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的床位入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搬入、搬出,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凡私自搬入、搬出或调换寝室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换寝室者,需持《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调整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学生因转学、休学、退学、毕业、出国等原因需办理退寝手续的,凭相关证明和缴费单据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一旦退寝,不得继续占用原寝室。
第十一条 学校不允许学生自行在外住宿。因特殊原因,学生个人确实需在外住宿,可向学校提出申请,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患有重大疾病或急性传染病;(二)学校未提供住宿;(三)其他确实需要在外住宿的特殊情况。
第十六条 学生在入住学生公寓期间严禁出现下列行为:(一)擅自挪动、占用或损坏公物;(二)饲养宠物;(三)使用与公寓管理不相符的电器;(四)私自翻墙、翻窗出入公寓楼栋;(包括翻越闸机、非电梯开放时间段乘坐电梯)(五)私自带他人进入公寓楼或在寝室内留宿他人;(六)从寝室内向外、向下乱扔物品、乱倒污物、随地吐痰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七)在寝室内收藏、观看、传播黄色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光盘或者其他制品;(八)散发未经批准的宣传品,推销、贩卖商品等从事个人经商的行为;(九)在公寓区怪叫、乱吼、起哄、扔砸东西或熄灯以后制造光污染和声污染行为;(十)在公寓区偷盗、诈骗、销赃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十一)在公寓区组织或参与邪教、非法集会、封建迷信、赌博等违法或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十二)其他不应在学生公寓出现的不当行为。
第十九条 学生在寝室严禁出现下列行为:(一)使用超过寝室供电承载力的电器,与寝室功能不相适应的、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二)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电线和网线,将电源插线板及电源接口靠近蚊帐等可燃物、将电器长期置于通电状态、使用老化或故障电器等;(三)使用明火,如蜡烛、蚊香、炭炉、酒精炉、煤油炉等;(四)存放各种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等危险物品;(五)在寝室阳台、窗台上放置花盆等容易发生高空坠物伤人的物体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六)在公寓楼内酗酒,打架斗殴,滋事,散布恐慌言论;(七)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当行为
第二十七条 《重庆移通学院违纪处分办法》中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违纪行为未具体规定的,按下述办法进行处理。(一)未请假的不按时归寝者应给予如下处理:3.晚归次数一学年累计次数达4次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4.晚归次数一学年累计次数达5次者,给予警告处分;5.晚归次数一学年累计次数达6次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6.对于晚归后,不服从管理,不登记或登记虚假信息者,视情况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7.上学年处分未撤销,本学年有违纪情况发生,可提高标准处分。(二)未请假的夜不归寝者应给予如下处理:2.未归次数一学年累计次数达2次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3.未归次数一学年累计次数达3次者,给予警告处分;4.未归次数一学年累计次数达4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5.未归次数一学年累计次数达5次者,给予记过处分或以上处分;6.上学年处分未撤销,本学年有违纪情况发生,可提高标准处分。
第二十七条若寝室中发生违纪违规现象,但又无明确责任人时,由该寝室成员共同承担相应处理结果。
撰稿:罗靖宇、程荧
綦江校区学生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