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认真总结2017-2018学年学生的学习情况,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健康成才,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现将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一)分数计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智育分×70%+加分×30%+减分。
1.智育分为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加权分值之和,即:
智育分=∑Caibi/∑Cbi。
ai——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课程的学分数
C——课程系数:必修课C=1;限选课C=0.7。
课程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的,须换算成百分制的标准:优为95分,良为85分,中为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55分。
2.加分、减分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移通院﹝2018﹞124号)的要求执行。
(二)结果提交
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附加分和智育分)经公示无误后于2018年9月19日前由辅导员导入“智慧移通”的“完满学工”管理系统,提交方法见附件1。
二、移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本人申请
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移通院﹝2018﹞126号),由符合条件的大二及其以上年级学生提交参评申请。
(二)院系评审
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各年级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三)院系公示
各院系于2018年9月21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将《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统计(样本)》(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ytxueshengchu@163.com邮箱,纸质版加盖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后交送至学生科范雪佳老师处。同时在21日前完成“完满学工”系统学生申请、审核工作。
(四)学校公示
经院系提交的初评结果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三、相关要求
(一)获奖学生有缓考等特殊情况不能在系统进行申请的,以院系为单位将名单发送至学生科范雪佳老师处单独录入。
(二)评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评优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学生处投诉、提出质疑,电话:42871129、邮箱:ytxueshengchu@163.com。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