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提前做好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准备工作,根据重庆市教委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现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续贷申请
(一)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1.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登录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或自己设置的用户名,初始密码为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YYYYMMDD),如有修改且忘记密码的,可联系区县学生资助中心或致电95593(国家开发银行热线)找回密码。
2.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学号、院系、共同借款人等信息,每年至少登录2次,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二)网上填写续贷声明
2018-2019学年需要继续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登录系统后点页面左侧“贷款申请”----“新增”----完善续贷信息----提交---等待审核。
续贷声明不得过于简单,需兼顾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情况两方面。续贷声明内容敷衍,态度不认真的,审核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学生在网上完成续贷申请,导出续贷《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暑假期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续贷《申请表》原件到家庭所区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秋季学期开学,学生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回辅导员处,院系汇总后统一交学生处录入回执。
二、首次贷款申请
老生首次申请贷款,需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学费证明》(附件2)等材料到家庭所在区县资助中心办理。学生可提前与区县资助中心联系,咨询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所有需要学校盖章的材料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办理。
三、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实际学费、住宿费之和高于8000元的,高出部分可以继续申请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与原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办理,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四、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
对于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务必提前联系办理助学贷款的资助中心或放款银行,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续贷申请材料,需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请于2018年6月30日以前办理。
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可能需要的学校相关信息:
学校账户名称: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学校开户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支行
学校开户账号:1601010120010009015
开户行行号:314653000492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学费证明》
附件3:《续贷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学生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