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重庆移通学院合川校区关于提交2024-2025 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1日点击数:

2024-2025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正式启动,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学生处特别发出以下提醒,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集中有序组织学生准确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一、材料提交

(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纸质版含有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和回执校验码),受理证明上需注明学费金额(不含住宿费等)和是否已提前全额缴纳学费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学生服务中心(行政楼A206办公室)进行回执录入

(二)通过中国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其他渠道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要在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或录回执码)的,99自行至学生服务中心(行政楼A206办公室2号工位)查验、盖章并现场扫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返回回执。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考虑到学生办理贷款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两批次提交。第一批91317点前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学生服务中心(行政楼A206办公室);第二批92317点前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学生服务中心(行政楼A206办公室)。

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99-927日自行前往学生服务中心(行政楼A206办公室2号工位)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和信息登记。

三、贷款到账及扣款方式

经办银行一般会在10-11月将生源地贷款资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学生将汇总学生贷款信息后交送至学校财务处,由其完成扣款手续;若经办银行将生源地贷款资金直接打入学生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学生须联系财务处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处

2024831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模板(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学生交此证明即可,不用交合同)学费及是否提前缴纳等备注写在此证明上即可


上一条: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启动暑假受灾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