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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移通学院(綦江校区)关于开展2027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0日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0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778号)《关于在渝高校学生参加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渝医保发〔20262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636号)《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綦江校区2027年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綦江校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

1.大学生参加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同步缴费

2.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400/人·年、二档775/人·年。

3.学生参加2027年度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1/人·年,202711日前未满18 周岁高校学生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

(二)民政资助参保标准

2027年,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学生,参加一档或者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民政资助400/人·年(参加一档无需单独缴费,由学校统一进行申报;参加二档需自己缴纳375元)(目前长护险资助政策还未确定)。

三、待遇享受时间

(一)待遇等待期说明: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缴费修复标准执行缴费当年居民医疗保险一档个人缴费标准,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报销。

(二)待遇享受时间说明:在9月至12月底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人员从次年1月开始享受待遇;未连续参保人员从次年1月开始计算待遇等待期。在次年1月至2月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连续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待遇等待期。

连续参保的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自完成缴费的次日起享受我市大学生医保待遇;未连续参保的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自完成缴费的次日起计算待遇等待期。

四、办理程序

(一)参保登记

为方便各学院开展参保信息统计,本次参保信息统计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未激活智慧学工系统的学生需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完成激活,智慧学工系统激活步骤见附件1。全体学生登录智慧门户,进入智慧学工系统-功能列表-学生日常事务-大学生医保,即可进行参保信息填写,填写内容包含是否购买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缴费档次等。学生完成填写后辅导员需登录智慧门户,进入智慧学工系统-功能列表-学生日常事务-大学生医保,对学生参保信息进行审批。各学院在1010日前完成学生参保登记及辅导员审批。

(二)办理缴费

参加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的2026级新生及2023级、2024级、2025级未参加过大学生医保但计划参加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需等待学校上报大学生参保信息并导入医保系统,具体缴费时间后续统一通知,若提前缴费则无法以大学生身份缴纳医保;已参过大学生医保的老生可直接通过支付宝、“重庆税务”公众号、“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缴费续保。

(三)参保情况核查

学生完成参保登记及缴费后,为真实掌握学生参保情况,学生处将于10月下旬反馈学生参保情况至学院,各学院针对学生参保情况、缴费情况进行逐一核实,针对未参保学生逐一开展思想工作,并做好家校联系,在116日前完成在校学生参保情况核查并提交核查结果至学生处。因特殊情况放弃参保的学生需签订放弃购买医保承诺书。

五、医保制卡

已完成参保缴费的在校大学生,医保系统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直接结算使用,无需实体社保卡。

如需办理实体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行前往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制卡业务。

如遇制卡疑问,可致电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电话:023-81710278

六、工作要求

推行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大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制度。各学院应通过线上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线下宣讲会、寝室走访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向学生解读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好处和得到的实惠,使大学生医保政策人人皆知,确保学生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对于选择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必须严格核查其是否已在户籍地参保城乡居民医保或配置商业保险,切实保障学生拥有基础医疗风险屏障。


附件1:智慧学工系统学生激活操作手册

附件2:放弃购买医保承诺书


重庆移通学院(綦江校区)学生处

20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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