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心理育人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和《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和日常预警防控工作,现面向綦江校区2023级、2024级和2025级学生进行心理普查。相关事宜如下:
一、测评对象
綦江校区2023级、2024级和2025级学生(普本、专升本)
二、测评时间
学院 | 时间 |
信息安全学院 | 3月16日 |
大健康管理学院 | 3月17日 |
国际教育学院 | 3月18日 |
数字经济商学院 |
大数据学院 | 3月19日 |
戏剧影视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3月20日 |
远景学院 |
三、测试方式
各学院按照时间段错峰组织学生在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测试。
四、测试量表
量表1(90道题)、量表2(96道题)共2个量表需要完成
五、注意事项
1.在问卷题目未完成的情况下,无法提交。
2.答题过程中,中途退出已回答的题目不做保留,重新进行测评;未提交问卷的情况下点击“返回”,会导致退出测试。
3.本次测试有两个心理量表,在完成其中一个之后不会自动跳转下一量表,需根据提示前往并继续进行作答,直到完成所有量表题目。
4.如在心理普查期间遇到任何问题,请填写问题信息汇总在线表格:https://docs.qq.com/sheet/DS1ZkSXVhaFVUQ0Fp?right_flag=2
温馨提醒:测评系统3月16-21日均属于开放测评状态,划分学院错峰测评,避免同时段测评人数较多系统过载。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东芹
为确保本次测评工作顺利进行,以及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请各位老师将普查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督促学生按要求完成。
附件:
1.学生操作流程指导手册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6年3月12日